19C.10
若海外發行人的組織章程文件內有任何有關其管治的條文有異於香港慣例並只屬該發行人特有(而非因其須遵守的法律及規例所致),其須在上市文件顯眼位置披露該等條文及其對發行人股東權利的影響。
註: | 該等條文包括(但不限於)毒丸安排以及對董事會會議法定人數設限的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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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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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該等條文包括(但不限於)毒丸安排以及對董事會會議法定人數設限的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