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次修訂
更新日期: 30/08/2013
關於《創業板上市規則》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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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中關於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
《創業板上市規則》修訂
《創業板上市規則》已作出以下修訂:
- 在《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中新增守則條文,以訂明(作為「不遵守就必須解釋」的規定)發行人應制定有關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政策,並應在企業管治報告內披露有關政策;及
- 新增規定,訂明若發行人已訂立有關董事會多元化的政策,應在其《企業管治報告》中有關提名委員會的部分載列其為執行政策而訂定的任何可計量目標及達標的進度。
生效
有關修訂將於2013年9月1日生效。
請按此瀏覽《創業板上市規則》有關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修訂。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科主管
戴林瀚 謹啟
2013年9月